松阳县消防大队因人员调整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名额:
宣传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志愿从事消防工作,无违法违纪行为;
(二)责任心较强,爱岗敬业,办事认真,吃苦耐劳,有团结协作精神;
(三)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;
(四)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,男性身高不低于1.65米,女性身高不低于1.55米,五官端正,举止大方,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。
(五)宣传文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、摄影技术、会视频拍摄剪辑,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时间
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。
(二)报名办法和途径
1.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报名表(附件2)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资料到松阳消防大队三楼宣传科报名,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(2216454182@qq.com)进行报名。
2.报名截止后,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、面试,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,未通过资格审查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如遇总分相同,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。
1.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(笔试科目参照《申论》、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》)。
2.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。
四、体检、政审
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,其考试结果无效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职位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进行,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若体检不合格的,不予录用,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。
五、聘用及待遇
经审查合格,确定为拟聘人选的,以劳动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以合同签订年数为基准,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(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),实行双休制,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松阳消防大队宣传科
联系电话:0578-8806097/ 15215757076
邮箱地址:2216454182@qq.com
联系地址: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08号消防大队
邮编:323400
松阳县消防大队
2019年9月30日
附件1
丽水市消防支队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
姓名 | 性别 | 民族 | 出生 年月 | 照片 (一寸免冠) | ||||||||||
政治 面貌 | 毕业 院校 | |||||||||||||
毕业 时间 | 所学 专业 | 学历层次 | ||||||||||||
何种学位 | 身高 | 有何 专长 | ||||||||||||
奖惩情况 | ||||||||||||||
户籍地 | 身份证 | |||||||||||||
家庭 住址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|||
报考单位 | 报考岗位 | |||||||||||||
学习工作简历 | ||||||||||||||
家庭主要成员 | ||||||||||||||
考 生 承 诺 | 本人对关于丽水市消防支队征召文职人员的公告内容已了解清楚,并保证以上表内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。 承诺人(签名)______________ | |||||||||||||
资格审查结果 | 签名: 年月日 | 预录用情况 | 签名:盖章 年月日 |